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3.《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核准范围
工商注册地在本市的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
1.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3.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应提交的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
备注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原件
该表系在广州城乡建设网 “企业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后打印;需要专业部门评审的,相应增加份数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装订成第一册“综合资料”,规格为A4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
企业章程复印件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申请增项资质的,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其他提供复印件
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其他提供复印件
相关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企业设备的证明、厂房的证明,申请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资质或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资质的,还应提供规划、环保部门对生产厂区的选址意见。复印件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复印件
相关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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