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承包工程中zui常见的索赔是工期索赔。工程的延期和承包商索要延期的工作贯穿于执行合同的始终。 处理好工程延期的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能使承包商免于对业主的误期损害赔偿,而且能使承包商得到经济补偿。
法律咨询:为实现“优先受偿权”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应特别注意什么
律师回答:
1、合同约定工程款支付期限为建设工程竣工或实际竣工的六个月内;
2、合同约定如果工程款进度款如有任何一期未按时支付,则余款约定竣工日期或实际竣工日期六个月内支付;
3、合同约定如果前期工程款如有任何一期未按时支付,施工单位就有权行使优先受偿权;
4、合同约定工程款支付期限超过了六个月,施工单位行使不安抗辩时,也可以行使优先受偿权。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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