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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转让过程中通常要办理的法律手续有哪几种

近几年来,由于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热,各地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烂尾楼”工程,沉淀了大量资金,导致银行、建设方、投资方、施工方、业主等各方面的经济利益严重受损,有的甚至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法律咨询:工程项目转让过程中通常要办理的法律手续有哪几种

律师回答:

一是工程项目转让过程中涉及到国有资产转让事宜的,要报经国资部门批准并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定价;二是项目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要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三是工程项目转让的备案手续,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四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变更手续,由具体的规划管理部门和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办理;五是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需要办理的其它更名或备案手续。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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