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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

​  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签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的能力等基本条件,以保证施工合同切实可行。那么,工程合同中可以约定的付款方式有哪些呢?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

  工程合同付款方式:

  一、方式一

  1、合同签订乙方进场十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备料款。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6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的工程进度款。

  3、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95%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80%。

  4、工程竣工,并经甲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一个月内办理完结算,工程款支付到结算总金额的95%。

  5、余款为结算金额的5%,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七天内支付5%。

  二、方式二

  1、合同签订后付预付20%。承包商提供或有信誉的出具的,受益人为发包人,有效时间为90天的,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含有“在保函有效期内,发包人因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约定义务(以下简称“违约”)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行将在收到发包人签署的承包人违约的书面索赔纸质原件及本保函正本原件后七个式作日内,无条件支付给发包人累计总额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的条款。保函保证的金额为元整。

  2、完成工程总额的50%付已完工程额的30%。

  3、完成工程额的80%付已完工程额的60%。

  4、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额的85%。

  5、决算完成后付至工程额的95%。

  6、质保金5%二年。

  三、方式三

  1、按月计量支付: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指承包商可以在旬末或月中向业主提交预支工程款账单,预支一旬或半月的工程款,月终再提交工程款结算账单和已完工程的月报表,业主对这部分已完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后,向承包商及时支付当月工程款。)

  2、界面付款: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等几个阶段。每阶段工程完工后再进行结算。高层建筑也可把每完成一层的施工作为一个结算段。公路工程也可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

  3、竣工后一次结算:项目规模较小、工期较短(一般在12月以内)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

  以上是小编为你整理的有关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综上,我们可以看出,在工程承包合同付款方式当中可以,也可以按预付款。具体选择哪种付款方式还要看承包方和发包方达成了怎样的协议。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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