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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纠纷处理|工程纠纷的处理流程是什么?工程纠纷注意事项

工程纠纷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般事件的工程纠纷(劳资、质量、安全纠纷)报告工程项目部,通知相关责任单位、联系纠纷者协调;落实情况、实施突发性事件应 急措施、 总结预防;总结协议、 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各分公司工程主管领导;重要事件工程纠纷(劳资、质量、安全纠纷)。

  工程项目部各分公司工程主管部门,公司应急领导小组通知相关责任单位,联系纠纷者协调落实情况、实施突发性事件应急措施、总结预防处结协议、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报告公司总经理!

工程纠纷注意事项:

  一、证据收集与保全

  建设工程质量纠纷案,其证据的收集有其特殊性。

  1.施工现场的证据收集,应当考虑证据的来源。证据的固定方式与保全方式,因为施工现场随时间的推移,有些现场会被覆盖或破坏,而且有些招、摄影的背景很难区分现场的实际位置。除了摄像、拍照,还可以采用封样方式,比如工地用料、木材、钢材、墙砖、水泥等,可现场封样。

  2.制作调查笔录、通过对施工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或驻工地代表、监理人员、材料管理员、鉴定人员的走访调查,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书面证据。

  3.工商查档的方式。可以了解施工企业的资质及经营业绩,对于合同的有效性、法律文书的执行及诉讼的主体资格具有重要意义。

  4.收集一切可能收集到的书面证据。如合同,补充合同,备忘录,现场签证,开工令。设计变更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证明书,(材料)送货回单,施工日志,基础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的证明,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往来函件及律师公函,质监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等。

  二、合同要素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对案件的审理与判决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比如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工程款及支付方式、合同工期期限及逾期或顺延的规定、工程质量要求、隐蔽工程的验收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违约责任的认定与赔偿、律师应当对这些合同要素进行分类,从中整理出对己方有利或不利的要素,然后进行分析,结合证据进行论证,以找到解决双方争议的突破口或切入点。

  三、质量鉴定

  在质量纠纷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关于质量是否合格或是否达到优良,往往各执一词。这样在诉讼中,质量检测部门的意见或权威机构的鉴定结论往往起到确定性作用。为此,在诉讼中,律师应当提请法院委托鉴定。并且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详尽的资料,比如双方设计变更的书面通知,现场签证,双方对三大材料价格的约定,对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的约定,对工期顺延的约定等等。

  四、举证方式

  向法庭举证,应当尽量提交能够相应印证或双方已书面确认的书证。而不应当提交难以自圆其说的书证。比如提交信函,还应当提交已经送达或已交邮的凭证,双方当事人代表签字的书证,应当同时提交这些代表有权签收的证据或构成代理的书证。另外,有些书证可以在对方当事人出示全部书证后再视情况提供

  五、法律、法规检索

  在向法院提交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文件前,应当对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检索,包括zui高院的司法解释,做到使用法律上无懈可击。特别要注意新旧法规适用的期限及zui高院的司法解释。

  六、案件讨论制度与专家论证制度

  建设工程案件专业性强,使用法规多,因此,律师承接建设工程质量纠纷案件,应当组织法学专家、工程专家、质监机构的工程师代表对案件进行研讨,对某些工程上的数据应当进行计算论证,比如楼板的荷载等因素。律师在获得技术数据及专家意见后,才能理清案件的基本思路。

  七、向法庭提交书面意见

  尽管在庭审中代理人可以发表辩论意见,但代理人仍然应当将代理词等一些书面意见提交法庭。比如可以将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及相应证书、合同中约定及实际支付的工程款进度、对方当事人违约的基本事实列成图标,提交法庭。使承办法官等一目了然地了解代理人希望表达的代理意见。这样能更好地表达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上为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相关内容。更多的法律常识,欢迎来专业的律师咨询网站-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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