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15850579510 / 18913911666 / 025-69973164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合同关系有哪两种可能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不同于施工总承包模式,采用该模式时,业主与某个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单位或者多个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或合作体签订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由其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

 

法律咨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合同关系有哪两种可能

 

律师回答:

 

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第十七条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版权声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给予处理。

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47号
电话:18913911666 / 15850579510 / 025-68516618
传真:(8625)68516601
邮箱:wangfang@allbrightlaw.com / 604718764@qq.com

关注微信企业号
获取更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