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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标的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标的是什么

  建筑工程合同的标的—,属于工作成果这一大类。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标的,根据合同法第274条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2、的客体,也称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根据合同法第275条规定,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建筑工程合同价格形式

  1、固定总价合同的合同价。固定总价就是按商定的总价。它的特点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包价,并一笔包死。在合同过程中,除非建设单位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单位一般不得要求变更包价。这种方式对建设单位比较简便,因此为一般建设单位所欢迎。对承包商来说,如果设计图纸和说明书相当详细,能据以比较精确地估算造价,时考虑得也比较周全,不致有太大的风险,也是一种比较简便的承包方式。如果图纸和说明书不够详细,未知数比较多,或者遇到材料突然涨价以及恶劣的气候等意外情况,承包单位须承担应变的风险;为此,往往加大不可预见费用,因而不利于降低造价,zui终是对承包单位不利。这种承包方式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工程。

  2、按量计价合同的合同价。按量计价合同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包价的依据。通常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或专业估算师(造价工程师或测量师)提出工程量清单,列出量,例如挖土若干立方米,填土夯实若干立方米,混凝土若干立方米,墙面抹灰若干平方米等等,由承包商填报单价,再算出总造价。因为工程量是统一计算出来的,承包商只要经过复核并填上适当的单价就能得出总造价,承担风险较小;发包单位也只要审核单价是否合理即可,对双方都方便。目前国际上采用这种承包方式的较多。在我国,作为工程造价的改革方向,已开始推行。

  3、单价合同的合同价。在没有施工详图就需开工,或虽有施工图而对工程的某些条件尚不完全清楚的情况下,既不能比较精确地计算工程量,又要避免凭运气而使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采用单价合同是比较适宜的。

  4、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合同价。这种承包方式的基本特点是按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施工管理费以及各项独立费,但不包括承包的总管理费和应缴税金),加上商定的总管理费和利润,来确定工程总造价。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开工前对工程内容尚不十分清楚的情况,例如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或遭受地震、战火等灾害破坏后需修复的工程。

  相关:

  《合同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建筑工程合同标的是什么的相关法律规定。建筑工程合同的标的当然是建设工程了,这也是建筑工程合同之所以成立的重要依据。希望解答了大家的疑问。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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