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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探讨】3死1伤!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频发的背后,施工企业哪里出现了疏漏?


        2020年3月13日,浙江宁波镇海区骆驼街道一建筑工地发生塔吊倾覆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无独有偶,同月2日,江苏某公司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自各地政府出台相应政策推动企业复工以来,诸如上述的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屡屡发生,教训惨痛!施工企业应当绝对提高对此类重大安全问题的重视。
        2020年3月1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称,将推动修订出台新的《安全生产法》。特别是推动修订《刑法》修正案,将事故前的严重违法行为入刑,通过法律手段加大安全生产整治的力度。此举表明,建工领域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将被进一步重视,对于违反相关安全规定进行现场施工的行为,不仅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严重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相关主体尤其是施工企业,需要正确认识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并采取最严格的防范措施。

一、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频发背后的原因分析

1.不合理的工期加速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发展较为畸形,相较于施工企业而言,建设单位往往处于较为强势地位。为追逐高额利益,建设单位往往选择能够以最低成本为其承建优质量、短工期的施工企业,在此种竞争形势下,承包人通过应允发包人的工期加速要求以获合作的情况屡见不鲜,但是追求优质量和短工期往往会造成“鱼和熊掌不能兼得”的局面。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多地项目难以实际展开施工作业,为摆脱新冠肺炎疫情对在建工程的负面影响,建设单位往往要求施工企业加快建设进度,然而,工期加速带来的不仅有收益,更多地是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的风险增加,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2.不合格的现场管理

        一方面,现实中,施工企业为谋求合作,可能会选择放弃本应由发包人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措施费用,此举引发的后果是,施工企业为降低建设成本,难以采取适当的安全防范措施保障施工现场安全,往往由于资金投入不足,致使施工现场没有充足的管理人员及合格的设施设备。另一方面,由于发承包双方安全文明施工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做不到事先风险防控,未能预先制定有效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及风险防控管理制度,致使现场管理严重不合格,一旦发生安全隐患,无法及时排除。

3.不合法的施工资质

        在建工领域,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情形屡见不鲜,法律否定上述行为的目的亦主要是考量此类施工群体因不具有相应的建设资质,难以保障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大大增加安全风险。然而,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诸多企业选择非法冒险,只顾眼前利益,待日后真正发生事故、追究其法律责任时,才追悔莫及。

二、发生安全事故后,施工企业可能面临哪些法律风险及责任?

1.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总则》《合同法》《保险法》及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规定及内容,对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因施工企业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除应当赔偿相应伤亡人员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外,还应当承担据此给发包人带来的经济损失,包括据此可能导致的工程质量责任、工期延误责任等。除直接的法律责任外,施工企业还可能面临商业信誉降低、发展前景受损等不利影响。

2.行政责任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施工企业原因造成施工现场重大安全事故的,其将面临巨额罚款及停业整顿等相应行政处罚或强制措施。对于施工企业在取得资质证书后,因违反安全施工的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陷入降低资质甚至直接吊销资质证书的窘境。此外,由于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公示制度的推广与应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还将面临失信惩戒。

3.刑事责任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刑法》等法律规定,以及最新立法方向及政策要求,由于施工企业原因导致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其很有可能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生产事故罪等罪名,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施工企业应当做好哪些“查漏补缺”工作?

1.制定并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安排专业人员予以实施和跟进,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以定期报告的形式督促安全施工的落实,以防在日后的纠纷或事故中,为自身权益的争取谋求最大的事实依据。

2.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费并执行安全防范措施

        一般而言,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且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施工企业在与发包人缔结合同时,在合同价款组成时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对于施工企业自身而言,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是顺利实现工程建设质量、进度、造价三大价值目标的基本保障,遵守并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是施工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因此施工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避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及时办理相关保险

        根据《建筑法》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承包人应对其运至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办理施工设备保险,同时应为其雇佣的所有人员投保员工工伤保险,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风险,建议施工企业投保各项施工保险,如施工设备保险、员工工伤保险,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防患于未然。

4.落实建设工程项目用工管理

        施工企业应当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承担责任,用工规范是衡量一个企业合规管理的重要标准和尺度,施工企业应当严格规范用工管理,遵守劳动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一是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临时用工者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二是应当按照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保险;三是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从源头上减少风险。

王芳律师团队介绍

  王芳律师团队主要执业领域为房地产建设工程、重大商事争议解决、PPP法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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