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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2023年4月法律速递丨基础设施、房地产与建筑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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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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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PREFACE

 

2022年,受政策调控、市场和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房地产与建筑行业发展跌宕起伏,百强规模房企接连出现债务违约问题,部分龙头建筑企业资不抵债,濒临甚至已经破产。2023年,基础设施、房地产与建筑领域的发展,仍需在《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等法律和司法解释基础上,加强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介入,在项目承接阶段、履约管理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以及争议索赔解决阶段提供全程的风险防控和管理法律服务。

本速递的目的也就在于通过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等进行列举和解读,着重分析和探讨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与建筑领域的法律问题,有效回应社会各界在该领域的综合法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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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快讯  INDUSTRY NEWS

 

✺生态环境部印发方案 要求做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清缴工作

3月15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公布《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相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随附件发布了《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并对预分配配额、核定与预支配额、配额清缴履约三阶段具体任务作出明确,首次引入平衡值,并提出配额缺口率在10%及以上且确因经营困难暂时无法完成履约的重点排放单位,可向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预支2023年度部分预分配配额完成履约,要求各地确保2023年11月15日前本行政区域95%的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

 

✺两部门: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

3月17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

《通知》明确,将加快修订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提升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节能技术标准研制,制定修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标准,加快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和冷链物流、新型家电等领域节能标准制定修订。《通知》还要求压实用能单位主体责任,大力推进重点行业和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更新改造,加强综合性政策支持,夯实节能标准化工作基础等。

 

✺能源局发布行动方案 加快新能源融合发展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通知》明确,到2025年,大力推动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积极扩大油气企业开发利用绿电规模,主要发展目标是:油气供给稳步增长;绿色发展效果显著;行业转型明显加快。另外,要推动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高质量跃升发展,大力推进陆上油气矿区及周边地区风电和光伏发电,统筹推进海上风电与油气勘探开发,加快提升油气上游新能源开发利用和存储能力。

 

✺三部门: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 规范用地管理

3月20日,自然资源部网站公布《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进一步支持绿色能源发展,加快大型光伏基地建设,规范项目用地管理。《通知》提出,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Ⅰ级保护林地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通知》明确对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按光伏方阵用地、配套设施用地实行分类管理,并提出将建立用地用林用草联审机制,及时办理征地或租赁等用地手续。

 

✺国家能源局印发21项意见 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3月2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共六方面二十一条内容,明确要以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加速发电清洁低碳转型、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带动煤炭安全高效生产、助力油气绿色低碳开发利用、加快能源消费环节节能提效,以新模式新业态促进数字能源生态构建,加快行业转型升级,同时推进应用试点示范,推动能源装备智能感知与智能终端技术、能源系统智能调控技术、能源系统网络安全技术等共性技术突破,增强能源系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推动能源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与共享应用等。《若干意见》特别提出,要聚焦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等典型可调节负荷挖掘需求侧响应潜力,并推动新能源汽车融入新型电力系统。

 

✺北京印发两项配套文件 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

3月28日,北京发改委网站公布《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

《实施意见》提出了五项推动光伏高质量发展的措施,明确要推进光伏发电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要提升设计咨询机构光伏设计能力,建立光伏设计技术体系推动光电建筑更好融入城市风景;要全面推进新建建筑光伏发电一体化应用,大力推动光伏在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机构、农业农村和市重点工程领域的应用,不断提高光伏在综合能源服务、虚拟电厂建设、可再生能源制氢等领域的科技创新等;要加大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放管服”力度;要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加强可持续运维。《支持政策》主要内容提出对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并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项目给予支持,明确了两方面具体支持补贴政策内容。

 

✺证监会与国家发改委印发配套制度 推进REITs常态化发行

3月24日,证监会网站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发行相关工作的通知》;同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关于规范高效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证监会《通知》共提出4方面12条措施,明确将研究支持消费基础设施发行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起人不得从事商品住宅开发业务;分类还调整了产权类、特许经营权类项目的收益率以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首发资产规模要求,并明确将抓紧推动REITs专项立法,等等。发改委配套《通知》也强调了支持消费基础设施建设,统一口径明确收益率及首发资产规模等要求,并对前期培育、申报流程、回收资金使用及运营管理等方面加以明确。

 

 

二、房地产行业

 

✺自然资源部:发文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管理

 

3月2日,自然资源部网站公布《关于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规范实施和监督管理的通知》。

《通知》共四方面17项内容,要求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实施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项目实施保障。《通知》强调,要建立并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验收制等制度,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要严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不得擅自调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不得损毁耕地;严禁借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之名,变相实施、造成事实性填(围)海或人工促淤等。

 

✺两部门印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监管协议示范文本

2月28日,自然资源部与市监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示范文本(试点试行)的通知》。

《出让合同》以宗地为单位进行填写,依据规划用途可以划分为不同宗地的,应先行分割成不同的宗地,再按宗地出让;属于同一宗地中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用途的,应当写明各类具体土地用途的出让年期及各类具体用途土地占宗地的面积比例和空间范围。

 

✺人大财经委: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 防范化解金融与房地产风险

3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人大财经委《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报告肯定了2022年计划的执行情况,认为国务院提出的2023年计划总体可行,并对2023年计划执行提出以下建议:(一)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二)着力扩大国内需求。(三)依靠改革开放激发动力活力。(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清理和防范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五)强化教育科技人才支撑。(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七)高度重视稳就业保民生等工作。

 

✺北京修订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等三项示范文本

3月16日,北京住建委网站正式公布《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文本主要修订的内容包括:一、进一步强化规范引导作用,比如在住房租赁合同文本中增加“住房出租须知”“租赁住房使用须知”,提示、强调租赁当事人出租、承租住房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二、进一步优化文本内容,比如删除原合同条文中“出租人承租人邮编”等不常用信息,更便于租赁当事人使用。三、结合《民法典》《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等近年来新出台的法律文件内容,对合同示范文本中的法律依据等相关内容进一步更新、完善。

 

三、建筑行业

 

✺住建部拟发布《2023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

3月8日,住建部网站公布《关于征求<2023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3月30日。

《计划》明确,将制订《防洪治涝工程项目规范》《水利工程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通用规范》《幼儿园项目规范》《中小学校项目规范》等5件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对《电子工业纯水系统安装与验收规范》等40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11项行业标准、58项产品标准进行制修订,翻译《小型水电站施工安全标准》等10项标准,并制定国际标准《热回收和能量回收通风机组—季节性能系数的测试与计算方法—第1部分:热回收机组供热显热回收季节性能系数》。

 

✺住建部: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

3月23日,住建部网站公布《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

《通知》共四方面十项内容,明确要研判事故预防工作重点,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2轮全覆盖精准排查;健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体系,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安全日志”制度;构建新型数字化监管机制,全域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在2023年底前完成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全量换发电子证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服务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十五部门: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 严格控制新建自建房

3月28日,住建部网站公布《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加强既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严格新增经营性自建房监管,健全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通知》明确,坚持产权人为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不得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用作经营用途,严格改扩建和装饰装修管理;自建房转为经营用途的,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当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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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速递·LATEST LAWS

 

基础设施与房地产建筑领域

2023年3月颁布/修正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部分

 

☬ 3月2日,自然资源部网站公布《关于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规范实施和监督管理的通知》;

☬ 3月2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关于印发广东省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3月16日,北京住建委网站正式公布《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 3月20日,自然资源部网站公布《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进一步支持绿色能源发展,加快大型光伏基地建设,规范项目用地管理;

☬ 3月24日,证监会网站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发行相关工作的通知》;

☬ 3月30日,自然资源部网站公布《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 《通知》明确,自然资源部和银保监会决定深化不动产登记和金融便民利企合作,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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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务·LEGAL PRACTICE

 

全国首例!碳排放配额被法院强制执行

 

一、案情简介

2021年,福建某化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某县支行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双方在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明确福建某化工公司应履行还款义务。调解书生效后,福建某化工公司未履行,中国农业银行某县支行申请强制执行。福建某化工公司有关联企业联保债务纠纷,已有多个法院的多起诉讼进入执行程序。人民法院经调查发现,福建某化工公司因技改及节能减排,尚持有未使用的碳排放配额。

 

二、执行结果

2021年9月,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依法冻结福建某化工公司未使用的碳排放配额1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并通知其将碳排放配额挂网至福建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同年10月,执行法院向福建海峡股权交易中心送达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扣留交易成交款。该公司的5054吨二氧化碳当量碳排放配额交易成功,并用于本案执行。

 

三、典型意义

碳排放配额具有财产属性,持有人可以通过碳排放配额交易获取相应的资金收益。案涉企业因节能改造持有结余碳排放配额,可用于清偿持有人债务,减轻债务负担。本案中,执行法院准确把握碳排放配额作为新型财产的法律属性,将其作为与被执行人存款、现金、有价证券、机动车、房产等财产属性相同的可执行财产,依法冻结被执行人持有的相应碳排放配额,并将该碳排放配额变卖后抵偿债权人的债权,既是执行方式的创新,也是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式的有益探索,对于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推动碳市场交易量提升具有积极意义。

 

四、执行实务经验总结

在国内碳排放权交易配套机制和政策立法逐步完善的大背景下,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王芳专业律师团队长期保持对有关碳交易法律问题的密切关注,对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碳排放交易合同法律风险识别与预防、碳排放权担保制度等进行了深入系统研究,在以上研究基础上,本文通过结合碳排放配额执行实例,对碳排放权所涉强制执行问题进行分析解读。

虽然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尚无明确定论,但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5月14日发布的《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第21条即可表明碳排放配额可以以强制执行方式转让。最高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第20条更是就碳排放配额的执行问题作出详细规定:明确碳排放配额可以被查封、扣押、冻结,只是执行顺位劣后于其他责任财产。司法实践中,既有法院对碳排放权进行查封、冻结的实例,也有成功执行处置的实例。

实操中需着重关注被执行人碳排放配额持有数量的查询方式、变卖时的估值方式及具体处置方式等,以上问题直接影响执行申请人债权的最终清偿效果,但碳排放权的执行作为一项新兴执行路径,很多细节问题在国家层面尚未有统一规定,需结合各地具体规定以及个案情况,与受理法院承办法官进行沟通明确,以保障和有效推进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注:案例来源于人民法院报。

 

律师介绍:

 

许会阁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硕士,在执行纠纷、公司诉讼、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工程、能源和基础设施法律服务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

 

联系电话:18051072286

电子邮箱:xuhuige@allbright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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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动态·ABL NEWS

☬ 以柔克刚,开辟自己的战场!锦天城3.7女神节活动专场如约而至!

风传花信,春水初盛,云岫成诗。2023年3月7日下午3点,锦天城南京“带你破解执行难题”女神专场活动如约而至,在国金中心一期27楼2号会议室成功举办。锦天城高级合伙人王芳律师主持本次活动,与各行业女企业家、女合规官们展开交流,共同探讨执行难题破解之道。

☬ 锦天城南京七名律师获聘南京仲裁委员会新一届(第六届)仲裁员

近日,南京仲裁委员会六届一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新一届(第六届)仲裁员。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倪同木、高级合伙人奚庆、高级合伙人王海晨、高级合伙人王芳、高级合伙人张宇坤、高级合伙人汤雷、律师邢嘉栋七名律师获聘南京仲裁委员会新一届(第六届)仲裁员。

☬ 锦天城协助“精锻科技”可转债项目成功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3月7日,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锻科技”或“公司”,证券代码:300258)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锦天城助力“兴通股份”(证券代码:603209.SH)收购中船万邦控股权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主板上市公司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兴通股份”,证券代码“603209”)的委托,就其收购中船万邦控股权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标的企业股权已于近日完成股权交割。

☬ 上海市锦天城(长沙)律师事务所开业庆典暨湖南打造开放高地法治创新论坛于长沙盛大召开

2023年3月18日,上海市锦天城(长沙)律师事务所开业庆典在长沙世茂环球金融中心盛大举行。长沙为全国十大省会城市,在中部占据重要位置。此次锦天城落子长沙,意味着锦天城在中部六省及全国十强省会城市的布局完成,意义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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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锦天城律师务所(简称锦天城)是一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在业内享有盛誉和领先地位的中国律师事务所。锦天城总部设在上海,并已在中国大陆二十一个城市(北京、深圳、杭州、苏州、南京、成都、重庆、太原、青岛、厦门、天津、济南、合肥、郑州、福州、南昌、西安、广州、武汉、长春、乌鲁木齐)及中国香港和英国伦敦开设分所,并与香港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联营,与国际律师事务所鸿鹄(Bird & Bird LLP)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锦天城致力于在瞬息万变的商业环境中为境内外客户制定法律解决方案并提供法律服务。

承袭海派文化的锦天城,不断汇集法律行业的中坚力量与优秀青年。从2018年的近2300名律师,到2019年的超2800余名律师,再到如今的3300余名律师,拥有充足人才储备的锦天城不断完成律师规模上的突破。

锦天城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锦天城共有十二大专业委员会:证券与资本市场、银行与金融、公司与并购、国际贸易、跨境投资、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知识产权、海事海商、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诉讼与仲裁、刑事、税法、婚姻家事与私人财富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互联网与信息技术、医疗健康与医药、能源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消费与零售。在以上专业领域,锦天城均取得行业及专业领域的标杆业绩和权威荣誉。

 

我们的荣誉

锦天城多次被中国司法部、地方司法局、律师协会以及国际知名法律媒体和权威评级机构列为中国最顶尖的法律服务提供者之ー,位居全国十大品牌律师事务所前列。

 

钱伯斯(Chambers):锦天城的税法与争议解决、公司商事等领域多次被重点推荐

        亚洲法律杂志 ALB:连续六年蝉联“最佳上海律师事务所”;2019年获中国法律大奖九项提名,2018年连续两年蝉联“中国最佳雇主”,并获得并购、知识产权等领域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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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ialaw Profiles : 2020年在资本市场、公司并购、税务、银行与金融、投资基金、劳动与雇佣、保险、建筑工程和争议解决九大业务领域获推荐

The Lawyer:锦天城连续两年位居中国top30精英律所榜单前五。

Legal500:2020年在江苏南京、浙江杭州地区银行与金融、反垄断与竞争法、资本市场、公司并购、投资基金、房地产与建筑工程、WTO/国际贸易、争议解决、私募股权、知识产权:诉讼共12项执业领域均荣登“重点推荐律所”。

 

我们的服务理念

我们始终坚持以“法律为本、客户至上、专业高端、创新高效”的服务理念,始终贯彻最大程度地维护客户利益的执业宗旨,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尽心竭力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锦天城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让律师成为客户“经营的参谋,贴心的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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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介绍

王芳律师

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wangfang@allbrightlaw.com

南京市建邺区国金中心28楼 

 

执业年限与经验 

执业已逾十八年,在房地产建设工程、破产重整与清算、重大商事争议解决、公司法、PPP法律业务等领域积累大量经验。

 

荣誉与地位 

江苏省财政厅首批“PPP 专家库”专家

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房地产、建设工程领域)

江苏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江苏省法学会建设工程法学研究会理事

锦天城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委员会召集人

2016-2017 年度“江苏省直优秀青年律师”

2017 年度锦天城最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获得者

2018 年度锦天城最佳施工企业法律服务金奖获得者

2019 年度南京优秀建设工程房地产业务律师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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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律速递的目的在于方便客户及时了解最新的行业资讯及法律实务动态。本速递并非正式的法律意见,本所及本团队律师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任何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研讨,可直接与本所律师联系。特此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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